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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2022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纪律的通知

2022年03月24日 18:57 纪委办监察处 点击:[]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肃工作纪律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发布的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命题人员、复试面试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答疑和可能泄露试题的活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有教职员工直系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参加复试,或者其他方面情况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应主动回避。

二、严守廉洁纪律

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任何人不得接受与复试录取工作有关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严禁替人打招呼、说情,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严禁干扰复试录取工作。

三、严格责任落实

研究生院作为学校组织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履行部门的监管职能;各有关学院作为复试工作的主体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规定。各二级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

四、严肃责任追究

对于工作不力并给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复试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人员,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纪委办/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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